document.write("想带上火车也是很难的。基于这两点,显然是就地卖了这个乌盆,带着钱坐火车回老家,是最为稳妥的选择。

 盗墓出的明器,自是不太好卖,我冷静地琢磨了琢磨,一想本来就是错拎来的,且从老关,老韩的身上,先后得到了几万块钱的钱物,如果再能将这个乌盆,卖个十万,八万的,对我这个穷屌丝来说,就算是非常满意了,这样抱的期望值不高,东西应该比较容易出手。

 ***天蒙蒙见亮时,我乘坐出租车,平安回到了酒店。上楼回到了所住的房间,我想起已是黎明时分了,打开门进了房间后,先抬头看了一眼,墙上的电子钟,看到时间是凌晨4点半,同时看到今天的日期,竟然已是10月2号了。

 连续遭遇了一系列危险,一直处于了紧张之中,竟然是一晃过去了两个月,迎来了16年的“十一”实际就是悲催穷屌丝,由此我觉得很是感慨,甚至有想哭的感觉,情不自禁地回想了,二次来广州后的连串遭遇。

 “我是7月31号,接到张晶的邀请后,在唐山上的火车,坐了一天半的火车,8月2号到的广州,刚在广州下了火车,去张晶帮我预订的酒店的路上,在地铁站,打了一个欺负中国人的黑人,因此遭到了追捕,之后又…”

 我刚回想了一个开头,脑子里忽然间一闪,猛然间想到,还有着一路可能的威胁,随即又想到,还有一个没解开的疑问。

 我忽然想到的可能威胁,正是张晶夫妻二人。这夫妻俩也在找我抢“张大头”而且这一系列事件的始作俑者,正是张晶,虽然她的本意并非如此,但这个女人绝对够阴狠毒。");